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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太原市各区县小学入学方案公布_

📅 2026-05-29 🏷️ 。(,义务教育,儿童,入学,子女,学区,学校,户籍,招生,适龄
2025年太原市各区县小学入学方案公布_

迎泽区

2025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的通知》《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和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办学模式改革,推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办好办强每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入学规则,规范入学秩序,加强入学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更好地保障适龄儿童享有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

二、入学条件

(一)入学年龄

年满6周岁2019年8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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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入学登记

2025年小学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无论选择公办小学还是民办小学,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登记。

(一)登记时间

2025年7月9日8:00--7月14日18:00

(二)登记方式

2025年全市小学入学全部实行网上登记。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实名注册小学入学登记账号后,即可进行入学登记。

1.手机端

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

APP登录入口:在“我的太原”APP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

2.电脑端

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登录http://jyj.taiyuan.gov.cn,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我要上小学”。

此外,还可以通过电脑端登录山西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sxzwfw.gov.cn)进行入学登记

四、入学办法

(一)公办小学

2025年继续实行小学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即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2021年7月10日前已落户或已购买房产的直系子女入学原则上不受影响。2021年7月10日后新落户或新购房的,若以往六年内学位已经被使用的实施限定。“学位限定”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入学,不得择校。

1.“房户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指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实际居住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一致的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对口小学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学区对口小学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对口小学招生计划时,按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时间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区对口小学招生计划的和“学位限定”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入学,不得择校。

注:直系亲属系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即: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且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与适龄儿童本人同在一个户口簿上。

2.“房户分离”及集体户适龄儿童入学

(1)区域内“房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都在本区域内,但户籍、住址分离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学区对口小学视学位情况进行安排,不得择校;若确需在实际居住处入学的,必须提供监护人本人有效房屋产权证,视学位情况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2)跨区域“房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入学。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本人有效房屋产权证,由实际居住地的区教育体育局根据本区小学教育资源情况和本区适龄儿童入学分布情况统筹考虑,视学位情况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3)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

①户籍所在地为本区集体户的适龄儿童,确无住房的,监护人要提供在集体户所在单位工作的有效证明,由集体户户籍所对应学区的小学视学位情况进行安排,若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入学,不得择校。

②户籍所在地为本区集体户但属于有房户,监护人需提供监护人本人有效房屋产权证,由实际居住地区教育体育局根据本区小学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3.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入学

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各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及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入学登记信息,依次有序接收。

(2)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区教育体育局将根据全区总体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到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入学,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适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有一个公办小学学位,不得择校。

4.阳曲县、娄烦县贫困家庭子女入学

阳曲县、娄烦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迎泽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确需在居住地入学的,网上入学登记后,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重点关注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建立入学工作台账,健全与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制度,做好组织入学工作。

5.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入学

有入学需求的港澳台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区教育体育局登记,由区教育体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依照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有入学需求的外籍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区教育体育局登记,由区教育体育局安排到区域内具有招收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就读。

6.其它情况适龄儿童入学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残疾儿童评估鉴定制度,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按规定落实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二)民办小学

1.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区属民办小学招生计划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核定的办学规模轨制和区域内适龄儿童小学入学需求数量,科学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各民办小学要严格按照区教育体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迎泽区审批的民办学校在迎泽区行政区域内招生,且不得招收迎泽区行政区域以外户籍生源(不含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和未经网上入学登记的适龄儿童入学。

已转公的公参民小学招生范围及办法保持不变。

2.网上报名登记,根据计划组织实施。民办小学网上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空余计划不再进行补招;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选报民办小学的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

区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凡已被民办小学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适龄儿童,区教育体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小学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五、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流程

(一)公布登记办法

符合入学条件、需在本区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均须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入学登记。区教育体育局和各小学将按照全市统一的时间和要求,通过网站、公众号发布、社区张贴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宣传本区小学入学工作具体方案办法、报名时间、需准备的各种材料等。

(二)组织入学登记

2025年全市小学入学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9日8:00--7月14日18:00。为更好的服务家长,全区各学校均设立咨询电话,接受广大适龄儿童家长的咨询,做好宣传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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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集中资料审核

入学登记结束后,系统将对已登记适龄儿童的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比对。各小学校要充分树立服务意识,对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努力实现“入学跑零次”,对确需现场审核的要尽量实现“入学跑一次”。确需现场审核材料的,要采取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

(四)有序安排入学

各小学依据资料审核情况制定本校招生办法报区教育体育局审批后,有序安排本学区适龄儿童入学。对超出学校计划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发放入学通知书

2025年8月5日,全市小学校统一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

(六)统一均衡编班

2025年8月26日上午进行全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均衡编班原则是:统一办法,统一时间,学校组织,严格纪律。

(七)按时注册学籍

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完成后,各小学应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要求、规定程序为小学新生办理学籍注册。要充分发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严格实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制度。

迎泽区2025年小学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1. 7月6日,区教育局制定出台2025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 7月9日8:00—7月14日18:00,全市统一进行小学入学网上报名工作。

3. 7月15日—7月31日:区教育局和学校进行数据整理、审核、录取工作。

(1)7月15日—7月16日,整理小学入学网上登记数据。

(2)7月17日—7月19日,对报名属地内民办小学无法通过系统审核确认报名资格的适龄儿童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3)7月22日,公布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学校的录取名单;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

(4)7月23日—7月24日,民办学校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5)7月25日—7月26日,教育体育局审核民办小学录取结果。

(6)7月27日—7月31日,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学校未录取学生、审核各公办小学录取情况。

4.8月5日: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5.8月26日:开展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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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区

2025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的通知》《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函〔2025〕2号)等国家、省、市部署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小店区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普惠原则

办好办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巩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更好地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属地管理原则

坚持“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三)统筹管理原则

加强区域内中小学整体规划,对学位供给紧张的片区综合采取有力措施,因地制宜,因校施策,为更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创造条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承载能力的,按照已公示明确的规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需在区域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四)免试就近原则

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区教育体育局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每所学校服务片区范围。按照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确保应招尽招,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继续积极稳妥地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自2021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加大对房产地址“学位限定”政策的宣传力度。各学校通过张贴公告、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对该项政策进行宣传告知,帮助周边居民及时了解政策,积极稳妥推进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办法落地落实。从2021年9月开始,逐年对小学一年级新生进行户籍及房产摸底,建立学生户籍房产信息登记库,并告知家长该房产地址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逐年对同一房产地址连续六年进行对比,同时确定该房产地址新登记入学儿童是否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确保公平公正实施房产地址“学位限定”的政策。

积极落实国家鼓励生育政策,缓解多孩家庭接送困难,小店区坚持划片对口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在第一个孩子划片对口就近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第二、三个孩子安排在同一所公办学校就读。

(五)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主要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空余计划不再进行补招;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参与摇号未被录取的学生,将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六)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

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教育入学一件事”的部署,以数字化赋能招生入学工作,深化“互联网+招生”模式改革,进一步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持续推进太原市义务教育入学“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推进户籍、居住证、房产、社保、出生证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实现适龄儿童入学从信息登记到录取“线上一网通办”,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实现“入学跑零次”,对确需现场审核的要尽量实现“最多跑一次”。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提前明确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推进“线下只进一门”。义务教育学校要设立政策咨询点,坚持“首问负责”原则,为家长提供政策咨询,及时解答疑问,畅通招生信息渠道,切实提升教育服务水平。

二、工作体制

2025年小店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由区教育体育局制定小学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各小学具体组织实施。

三、入学条件

(一)凡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等,均须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二)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提供: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②《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③《出生医学证明》。

(三)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入学。须提供: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本区满一年的《居住证》(2024年4月30日前办理);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效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5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4年4月30日前办理);④《出生医学证明》。

(四)阳曲县、娄烦县原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在小店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在小店区入学。须提供:①父母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②在小店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③在本市六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④子女《出生医学证明》;⑤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关于建档立卡的证明。

四、报名登记

2025年全市小学入学登记工作安排详见《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小学入学登记工作的通知》(并教基函〔2025〕20号)。

五、学区划分

(一)划分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区教育体育局对辖区内所有公办小学(含省、市属小学)划分学区范围,并予公布。

(二)划分原则。尊重历史,注重衔接。按照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原则划定学区范围。学区划分实行动态管理,区教育体育局可根据本地区2025年适龄儿童小学入学数量、分布情况和各小学招生规模、轨制等,对学区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三)划分办法。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数量分布、学校布局、办学规模、道路交通等因素,依据道路、街区、门牌号、村组等,为每所小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学区划分要相对独立,不得出现如同一幢住宅楼划分为两个学区等情况。

(四)征求意见。对于调整范围较大的学区,根据实际需要,由相关小学召开小学学区划分调整征求意见会,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五)进行公布。区教育体育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小店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小学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各小学在规定时间内,将已确定的本学校学区范围进行公布,使适龄儿童家长广泛知晓并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招生范围。

六、公办小学入学办法

(一)“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实际居住地(具有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明)一致的、在学区范围且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为:

1.当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在学区小学入学;

2.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未能在学区小学入学的,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这里的直系亲属指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指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

(二)县域内“户房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对户籍、住址分离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方法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三)跨县域“户房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在小店区居住、户籍所在地在其他县(市、区)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入学;确需在小店区小学入学的,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方法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四)本区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

1.集体户口无房户凭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方法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2.集体户口有房户凭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屋所有产权证,由实际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五)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入学

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统一安排、分步进行、确保入学”的原则。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根据现住址(以太原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中“房屋地址”为准)到对口学校入学,不得择校。因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流动性较强,超过招生计划时,此区域内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由区教育体育局或中心校、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六)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入学

阳曲、娄烦两县原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小店区居住、在六城区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小店区入学的,参照县域内“户房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办法执行。

(七)其他情况适龄儿童入学

1.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关爱残疾儿童,落实“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学区对应小学随班就读,或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入学就读,不能入校就读的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相关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3.关注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做好组织入学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学区对应小学或由小店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确保入学就读。

4.小店区居住的有入学需求的港澳台适龄儿童,无需进行网上登记,家长可在全市小学入学登记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小店区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一层东侧基教股登记,区教育体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小店区居住的有入学需求的外籍儿童,无需进行网上登记,家长可在全市小学入学登记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小店区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一层东侧基教股登记,区教育体育局安排到区域内具有招收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就读。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6.其他情况适龄儿童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小店区建成区人口密集、流动性大,区教育体育局将根据公办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和适龄儿童的分布及需求状况,统筹安排入学。

1.小店街道中心校、平阳路街道中心校、黄陵街道中心校、西温庄乡中心校、龙城街道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唐槐街道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范围内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数量较多,由各中心校和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具体组织信息审核并统筹安排入学。

2.如报名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人数较多,超过学校实际接收能力,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3.当相近几所学校生源不均时,区教育体育局可从实际出发,对该区域内学生进行适当调剂。

(九)学区一律实行动态调整,设置公共缓冲区,超过招生计划时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七、公办小学入学流程

(一)公布政策

2025年小学入学工作开始前,按照全市的统一时间和要求,区教育体育局通过“小店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小学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各小学校在学校门口、社区通过张贴通告等形式,告知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具体办法。各学校设立接待室,公布咨询电话,做好接待咨询和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对附近无法自行进行入学登记的,安排工作人员协助进行入学登记,对生源较少的偏远农村小学要安排专人帮助操作困难的家长进行入学登记。

(二)入学登记

2025年全市小学入学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9日8:00至7月14日18:00。具体办法详见《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5年全市小学入学登记工作的通知》(并教基函〔2025〕20号)。

(三)入学审核

各学校要充分树立服务意识,对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努力实现“入学跑零次”,对确需现场审核的要尽量实现“入学跑一次”。入学登记结束后,通过网上审核,学校将适时向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注册人发送入学通知。需现场审核资料的,不必到学校排号,注册人将收到学校发出的预约审核通知,请家长携带有关材料在预约时间内到相应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工作实行谁审核、谁负责。

(四)资格审查

入学审核期间,各小学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等人员,共同组成小学入学资格审查组,对本学校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区教育体育局抽调基教、纪检、督导等相关人员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五)通知入学

各小学校要按照统一要求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小学入学通知书由校长签发,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提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八、民办小学招生办法

(一)2025年小店区民办小学招生和公办小学入学工作实行同步招生原则。

(二)2025年全区民办小学招生计划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市教育局按市域占比统筹确定的总体招生规模和区域内适龄儿童小学入学需求数量,科学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各民办小学严格按照区教育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三)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并教基函〔2025〕21号)文件要求,各民办小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且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入学。各民办小学校应在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内招生(包含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

(四)选择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小学。任何民办小学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入学。

(五)民办小学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空余计划不再进行补招;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

民办小学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六)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适龄儿童,区教育体育局将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小学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小店区户籍的学生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由区教育体育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九、其他工作

(一)均衡编班

2025年8月26日进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均衡编班原则是:统一办法、学校组织、严格纪律。各学校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

(二)注册学籍

充分利用学籍系统规范学校招生,适龄儿童入学工作结束后,各学校应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为小学新生办理学籍注册。

(三)随班就读

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可进入学区内学校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四)特殊教育

小店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招生与本区其他学校招生同步进行。 

2025年太原市小店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时间安排表

 

一、7月5日前,出台小店区招生入学办法、招生计划,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二、7月6日,公布小店区小学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三、7月9日8:00—7月14日18:00,全市统一进行小学入学网上信息登记。

四、7月15日—7月16日,整理小学入学网上登记数据。

五、7月17日—7月31日,区教育体育局和学校进行数据整理、审核、录取工作。

1.7月17—7月19日,区教体局对报名属地内民办小学无法通过系统审核确认报名资格的适龄儿童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2.7月22日,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区教育体育局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录取结果。

3.7月23日—7月24日,民办学校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4.7月25日—7月26日,区教育体育局审核民办小学录取结果。

5.7月27日—7月31日,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学校未录取学生,审核各公办小学录取情况。

六、8月5日,全市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七、8月26日,组织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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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区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区小学学区的通知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函〔2025〕2号文件精神,遵循尊重历史,注重衔接,按照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原则,划定全区公办小学校学区范围。学区划分实行动态管理,区教育体育局可根据当年各小学招生计划和学区内适龄儿童数量及分布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一、直属小学

1.大营盘小学

东起并州路,南至并州南路西一巷---体育路---王村南街---长治路---寇庄北街,西至平阳路,北到南内环街,包括并州南路西一巷路南的铜厂宿舍居民子女(不含王村社区居民子女,寇庄北街---王村南街之间长治路路东的居民子女)

2.沙河街小学

东起建设南路,南至狄村南街,西至并州路,北到南内环街,包括狄村南街路南的居民子女(不含美印厂居民子女)

3.建南小学(九一小学建南校区

东南与迎泽区交界,西至建设路,北到南十方街

4.长治路小学

东起体育路,南至亲贤北街---平阳路---平阳西二巷,西至滨河东路,北到南内环街---平阳路---寇庄北街---长治路---王村南街(包括王村社区居民子女、包括寇庄北街---王村南街之间长治路路东的居民子女)

5.育英小学

东起体育路,南至长风街,西至平阳路,北到亲贤北街(不含卫华住宅小区)

6.太航学校

太航仪表厂区域(包括所开发的住宅楼或小区)

7.卫华小学

卫华住宅小区

8.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

东起长治路,南至学府街,西至滨河东路,北到长风街(包括亲贤社区、杨家堡社区居民子女)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太榆路校区

万科新都荟小区、万科悦都荟小区、万科都荟四季小区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汾东校区

保利时代小区和保利珑樾小区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龙城校区

当代著小区

9.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

华宇绿洲小区

10.光明小学原太师三附小万科城小学)

万科城小区、万科翡翠东第小区

11.八一小学

东起建设南路,南至坞城北街(包括坞城北街路南的居民子女)---军民路---八一街,西至体育路,北到并南西一巷---并州路---狄村南街,包括美印厂居民子女、坞城社区居民子女(不含太航仪表厂区域、并州南路西一巷以南铜厂宿舍居民子女、狄村南街路南的居民子女)

八一小学省府街校区

紫云府小区和太原广场小区

八一小学平阳校区

东起平阳路,南至长风街,西至滨河东路,北到平阳西二巷

东起体育路,南至八一街,西至长治路,北到长风街(不含亲贤社区居民子女)

八一小学晋阳校区

世纪明珠小区

八一小学龙城校区

龙城 2011小区

八一小学滨河东路校区(小店区滨河东路小学校)

绿地小区(包括加节社区居民子女)

八一小学晋阳公园校区

光信晋阳嘉园小区

12.九一小学

东起太榆路,南至学府街,西到长治路,北到八一街---军民路---坞城北街(不含坞城路东铁三局区域、坞城社区居民子女、坞城北街路南的居民子女)

九一小学体育路校区

恒大华府小区、恒大翡翠华庭小区、恒大江湾小区、恒大御府小区、恒大悦府一期、二期小区 

九一小学建设路校区

中正锦城小区

九一小学南中环校区(小店区南中环小学校)

保利东郡小区(包括北张社区居民子女)

九一小学东中环校区(小店区东中环小学校)(山西师范大学附属学校)

富力金禧城小区(包括龙堡社区居民子女)

九一小学禧悦路校区

禧悦城小区

九一小学玖玺臺校区

碧桂园玖玺臺小区

13.五十一中学府校区(小学部

东起太榆路,南至南中环街,西至坞城路,北到学府街(包括坞城路东铁三局区域)

14.学府街学校(小学部)

东起体育路,南至南中环,西至滨河东路,北到学府街(不含华宇绿洲小区、大马社区居民子女)

15.师范街小学

东起坞城南路,南至晋阳街,西至体育南路,北到学府街(不含坞城社区居民子女、北张社区居民子女、保利东郡小区)

16.晋阳街小学

东起太榆路,南至规划路(金色丽城小区以北、保利茉莉公馆以南),西至坞城南路,北到南中环街(不含光信晋阳嘉园小区)

17.北营小学

东起北营社区回迁小区---香颂小区东界,南至中心街,西至太榆路,北到南中环街及南中环街东延(包括北营社区居民子女)

东起东山过境高速路,西南至太榆路,西至中心街,北至黄陵街道和北营街道农村地区(包括黄陵街道郑村社区、窑子上社区、北营街道西峰社区、道把社区居民子女)

18.育杰小学

东与南坪头社区---道把社区交界,南至南中环街及南中环街东延,西至太榆路,北到龙堡街---迎泽区交界,包括许东社区、原联合办学厂企子弟:液压机厂、灯泡厂、原九二联校招生范围(不含紫藤苑小区、怡海花园小区、东润国际小区、万科城小区、富力金禧城小区)

19.实验小学

东与经济区交界,南至昌盛街,西与晋源区交界,北到汾东北路西一巷---电子街(包括在畜牧研究所居住的单位职工子女、红寺社区居民子女,该范围内的小店社区居民子女)(不含恒大绿洲小区、军益苑小区、综改区地界)

实验小学许坦校区

许坦东街东润国际小区

20.育才小学

东起真武路,南至正阳街,西与晋源区交界,北到昌盛街(包括巩家堡社区、宋环社区及该范围内的小店社区居民子女)(不含李家庄社区、综改区地界)

21.恒大小学(东校区)

恒大绿洲东区

恒大小学(西校区)

恒大绿洲西区、恒大未来城小区

22.正阳街小学

阳光揽胜小区

23.山西大学附属小学

山西大学(本单位职工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包括许西社区居民子女)

24.太原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太原师范学院(本单位职工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25.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小学部)

东起坞城南路,南至龙城大街,西至体育路,北到晋阳街(包括西吴社区居民子女、不含世纪明珠小区、恒大御府小区)

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民航校区

山西省民航机场集团(职工子女)

26.小店区第二实验小学

首开国风琅樾和首开国风上观两个小区

27.九一实验学校小学部

城西社区、南黑窑社区、南畔社区、鸿洋社区、龙飞社区、下庄社区、圪塔营社区、化章堡社区、杨庄社区居民子女。

东起马练营路,南至龙盛街,西至原小店区与综改区交界,北至太原环城高速公路南上述区域内唐明派出所居民的适龄儿童和入区规上企业职工适龄子女。

九一实验学校唐槐校区小学部

东起马练营路,南至16号线,西至原小店区与综改区交界,北至化章街上述区域内唐明派出所、教育园区派出所居民的适龄儿童和入区规上企业职工适龄子女。

唐明派出所和教育园区派出所集体户籍适龄儿童。

28.小店区汾东小学(山大附小汾东校区)

范家堡城改项目小区住宅业主子女(中央公园A区、恒大翡翠华庭小区除外)

29.小店区启航小学(山大附小综改区禧佑源校区)

东至马练营路,南至正阳街,西至大昌路,北至武洛街,另含中海寰宇时代三期地界范围内。

30.小店区三中正阳校区(小学部)

东与西温庄交界,南至化章街,西至真武路,北至昌盛街---龙盛街

31.小店区一中和煦路校区小学部(小学部由八一小学管理)

保利和光尘樾小区

32.太原市第三十八中龙城校区(小学部)

山钢龙城一品小区

33.青年路小学汾东南路校区(青年路小学招商分校)

招商时代小区

二、街道(乡镇)中心校

1.小店街道中心校

贾家寨小学学区:贾家寨社区、杜家寨社区

李家庄小学学区:李家庄社区

大村小学学区:大村社区

警民小学学区:西桥社区、东桥社区、温家堡社区(不含阳光揽胜小区)

孙家寨小学学区:孙家寨村

2.刘家堡乡中心校

王吴小学学区:王吴村

南马小学学区:南马村

洛阳小学学区:洛阳村

西里解小学学区:西里解村

东里解小学学区:东里解村

石沟小学学区:石沟村

刘家堡小学学区:刘家堡村、河滩村、东柳林村

西柳林小学学区:西柳林村

监军庄小学学区:监军庄村

西草寨小学学区:西草寨村、东草寨村

3.北格镇中心校

北格小学学区:北格村、西北格村

南格小学学区:南格村

张花小学学区:张花村

张花营小学学区:张花营村

三贤小学学区:三贤村

同过小学学区:同过村

梁家庄小学学区:梁家庄村

流涧小学学区:流涧村

东蒲小学学区:东蒲村

西蒲小学学区:西蒲村、南蒲村

代家堡小学学区:大代村、小代村

侯家寨小学学区:侯家寨村、小北格村

辛村小学学区:辛村

郜村小学学区:郜村

4.西温庄乡中心校

武宿小学学区:武宿社区、寺庄村

西温庄小学学区:西温庄社区、高中社区、后所营社区、田庄社区、北王名村、南王名村、东温庄社区

薛店小学学区:薛店社区、西攒社区、横河社区

西贾小学学区:西贾社区

5.黄陵街道中心校

黄陵小学学区:黄陵社区、新庄社区、北畔社区、小吴社区、马练营社区,以及龙城大街以南上述社区原集体土地地界范围(不含龙城2011小区),龙城街道新营社区

东峰小学学区:东峰社区、五龙沟村、北营街道岗头社区

大吴小学学区:大吴社区;东起小吴路,南至龙城大街,西至坞城南路,北到荣军北街(不含小吴社区)

6.龙城街道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东与黄陵街道中心校管辖区域交界,南至汾东北路西一巷---电子街,西至滨河东路,北至龙城大街,含军益苑小区(不含首开国风琅樾和首开国风上观两个小区、加节社区、绿地小区)由龙城街道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统筹安排。

7.北营街道中心校

南坪头小学(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五龙一小)学区:西家洼村、南坪头社区(包括紫藤苑小区、怡海花园小区)、黑驼社区、老峰社区。

许西社区居民子女入学渠道为山大附小。

8.平阳路街道中心校

大马小学学区:大马社区

小马小学学区:小马社区;东起平阳路,南至龙城大街,西至滨河东路,北到南中环街

殷家堡小学学区:殷家堡社区;东起体育路,南至龙城大街,西至平阳路,北到南中环街(不含恒大华府小区)

注:村改居社区居民子女特指原为小店区农村户籍,经过撤村改居的原住村民的子女。

杏花岭区

2025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及教育部和省、市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和《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5〕2号)等要求,进一步规范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我区实际,制订2025年全区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请各小学遵照执行。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原则。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区教体局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小学入学按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将全区符合条件的所有适龄儿童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儿童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严禁各小学以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筛选生源。

继续积极稳妥地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自2021年起,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房产(户籍)地址及适龄儿童就读学校实施记录,自该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积极落实国家鼓励生育政策,缓解多孩家庭接送困难,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核、稳妥推进的原则,在坚持划片招生基本政策,符合学区入学条件前提下,小学阶段在读多孩子女监护人可自愿申请公办小学同校就读,区教体局将视对应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减轻家长接送的负担。

(二)坚持加强统筹管理原则。区教体局要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学龄儿童数量变化趋势,加强区域内整体规划,对学位供给紧张的片区综合采取有力措施,因地制宜、因校施策,为更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创造条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各小学要健全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和学位预警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科学精准测算学区内学位供给。

(三)坚持线上一网通办原则。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教育入学一件事的部署,以数字化赋能招生入学工作,深化互联网+招生模式改革,进一步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持续推进小学入学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推进户籍、居住证、房产、社保、出生证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实现适龄儿童入学从信息登记到录取线上一网通办,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实现入学跑零次,对确需现场审核的要尽量实现最多跑一次。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提前明确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推进线下只进一门,切实提升教育服务水平。

二、工作体制

2025年杏花岭区小学入学工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在上级领导和区教体局总体安排下,由各小学具体组织实施。各小学应遵照《杏花岭区教育体育局2025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校招生工作具体方案报区教体局审核后施行。

三、入学条件

(一)凡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区教体局备案。

(二)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须提供: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3.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三)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入学须提供: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本市满一年的《居住证》(2024年4月30日前办理);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效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5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4年4月30日前办理);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四)阳曲县、娄烦县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在杏花岭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本区小学入学的须提供:

1.在本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2024年4月30日前办理);

2.在本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材料(2024年4月30日前办理);

3.《居民户口簿》;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原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

四、入学办法

2025年小学入学全部实行网上登记。符合入学条件、需在本区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无论选择公办小学还是民办小学,均须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实名注册小学入学登记账号后,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未选报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系统将默认为选择公办小学。

选择公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由区教体局根据政策分配学位。选择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小学,民办小学网上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空余计划不再进行补招;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选报民办小学的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

(一)公办小学

1.房户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房产所在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当登记人数未超过对口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在对口学区小学入学。

2)当登记人数超过对口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时间顺序安排入学。超出计划和学位限定的生源,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直系亲属系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

2.房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房产不在同一地址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以房入学的适龄儿童

房产地址在杏花岭区域内,须提供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有效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对口学区小学学位情况安排入学。超出计划和学位限定的生源,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本方案所提及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用途须为住宅。非住宅用途房产(如写字楼、商铺等)及未交付入住的期房不作为入学依据。

2)以户入学的适龄儿童

户籍地址在杏花岭区域内,须提供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的户籍证明,视对口学区小学学位情况安排入学;户主非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本人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超出计划和学位限定的生源,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3.本区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

集体户口凭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视对口学区小学学位情况安排入学。超出计划的生源,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4.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入学

《居住证》属杏花岭区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视学位情况,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至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得择校。

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对于义务教育学位充足的部分小学,试行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仅凭居住证入学。不得将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集中在个别学校、单独编班。

5.其他情况适龄儿童入学

1)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残疾儿童评估鉴定制度,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得擅自决定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及具体方式,应当向所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确定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教育安置方式。任何小学不得拒收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2)阳曲县、娄烦县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在本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居住地入学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各小学要重点关注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建立入学工作台账,健全与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制度,做好组织入学工作。

3)按规定落实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4)小学阶段国际学生在我区实际居住的,可到区教体局登记,由区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就近区域内具有招收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就读。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二)民办小学

1.各民办小学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各民办小学主要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已转公的公参民学校招生办法保持不变。

2.选择民办学校的,先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需现场审核资料的,不必线下排队,注册人收到预约审核通知后,由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有关材料在预约时间内到相应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3.属地民办小学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各民办小学不得自行组织。电脑随机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4.凡已被民办小学录取并办理入学手续的适龄儿童,区教体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小学学位。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属杏花岭区户籍的,由区教体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五、入学流程

(一)政策宣传

2025年7月8日,按照全区的统一时间和要求,各小学通过公众号或网站发布,同时在社区和学校门口张贴《招生简章》等形式,告知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填报内容等。要设立专门的接待室,安排专人负责,公布专门的招生入学咨询热线及举报投诉受理渠道,畅通政策咨询、举报投诉等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小学入学登记

1.全区小学入学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9日8:00—7月14日18:00。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实名注册小学入学登记账号后,即可进行入学登记。

1)手机端

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

APP登录入口:我的太原APP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

2)电脑端

太原市教育局官网:登录http://jyj.taiyuan.gov.cn,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我要上小学

此外,还可以通过电脑端登山西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sxzwfw.gov.cn)进行入学登记。

3.有关情况说明

1)小学入学登记须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行注册并填报信息,注册手机会在后期收到审核、录取等通知。

2)适龄儿童个人的关键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户籍、住址等要真实有效。系统将对已登记适龄儿童的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比对。

3)信息提交后,注册人可在小学入学登记期间随时修改相关信息,但入学登记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进行修改。

4)在我区实际居住且有入学需求的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无需进行网上登记,家长可直接向区教体局咨询相关政策。

5)在全区小学入学网上登记工作期间,各小学招生人员,在学校做好接待咨询和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因特殊情况,无法自行进行入学登记的,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附近小学,请工作人员协助进行入学登记。生源较少的偏远农村小学,各联校要在联校或适当地点设咨询帮助工作点,帮助操作困难的家长进行入学登记。

(三)信息审核

1.各小学成立小学入学专项工作组,对本校小学入学工作全程管理。

2.小学入学登记结束后,通过网上审核,各小学将适时向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登记注册人发送入学通知。需现场审核资料的,不必到学校排号,注册人将收到学校发出的预约审核通知,请家长携带有关材料在预约时间内到相应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3.各小学要充分树立服务意识,对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努力实现入学跑零次,对确需现场审核的要尽量实现入学跑一次。需现场审核材料的,要采取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

(四)监督检查

1.区教体局成立专门机构,对各学校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记载、备案等工作。

(五)发放入学通知书

适龄儿童家长根据区教体局的统一安排,在8月5日由对应的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小学入学通知书由校长签发。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随意提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均衡编班

8月26日进行全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统一办法,学校组织,全程录像,严格纪律。届时各小学可邀请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或家长代表,现场参加均衡编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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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草坪区

2025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尊敬的家长:

现将尖草坪区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原则

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区教体局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学校服务片区范围,片区划定后保持相对稳定。小学入学按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区教体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继续积极稳妥地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区教体局和学校自2021年起,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房产地址及就读学校实施记录,自该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为缓解多孩家庭接送困难,我区继续实行多孩子女长幼随学就读公办学校政策,在坚持划片入学的基础上,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核、稳妥推进的原则,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区教体局结合学校学位空余情况安排入学,切实减轻家长接送负担。

(二)坚持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区教体局将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儿童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坚持依法控辍保学原则

    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

责任机制,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完善“一校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健全人口大数据比对机制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学生学籍状态,纳入台账动态管理,努力实现控辍保学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确保应入尽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入学登记

(一)登记对象

凡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依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二)入学资料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须提供: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3.入学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入学须提供: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满一年的《居住证》(2024年4月30日前办理);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效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5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4年4月30日前办理);

4.入学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三)登记时间及方式

凡今年小学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无论选择公办小学还是民办小学,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时间:2025年7月9日8:007月14日18:00。适龄儿童父母 (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实名注册小学入学登记账号后,即可进行入学登记。

1.手机端 

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    

统”,点击“我要上小学”。 

APP 登录入口:在“我的太原”APP 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 

2.电脑端 

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登录 http://jyj.taiyuan.gov.cn, 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我要上小学”。

此外,还可以通过电脑端登录山西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sxzwfw.gov.cn)进行入学登记

三、入学办法

)公办小学入学

1.“户房一致”适龄儿童

“户房一致”适龄儿童指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房产所在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实行学区对口入学,各小学校按照区教体局划定的学区范围,对“户房一致”适龄儿童信息经过

“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比对,信息一致的直接录取。

2.“户房分离”适龄儿童

本区“户房分离”的适龄儿童,可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小学直接入学。在房产所在地入学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与入学登记信息比对一致的,对口学区小学校直接录取;小产权房凭购房合同等相关有效证件,在对口学区小学未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时,严格资料审核,分步接收入学。

本市跨区域“户房分离”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入学,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房产信息与入学登记信息比对一致,在对口学区小学未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时,对口学区小学校直接录取;超过招生计划时,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3.集体户籍适龄儿童                          

本区的集体户籍适龄儿童,无房户凭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在集体户口所在片区的学区小学有空余学位时,由学区小学直接接收入学;没有空余学位时,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有房户,监护人提供的房产证件与入学登记信息比对一致的,对口学区小学视学位空余情况安排入学;没有空余学位时,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本市跨区域集体户适龄儿童,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4.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

区教体局将保障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保障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区教体局结合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分步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1)我区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入学实行全覆盖。公办小学只要有空余学位,均可分步接收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入学。鼓励我区义务教育学位充足的非人口集中流入地的学校,精简证明材料,自今年起试行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仅凭居住证入学,不断提高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在我区公办学校就读比例。

(2)在我区人口集中流入地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入学,区教体局视各小学校入学登记情况,如片区内小学登记人数不超招生计划时,全部接收入学;超过招生计划时,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

5.柏板寄宿制小学

柏板寄宿制小学面向宇文、土堂、西关口、兰岗、黄花园、歇子寨、西墕、西高庄等村民子女招生。我区户籍适龄儿童有寄宿需求的,可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6.阳曲县、娄烦县建档立卡的经济困难家庭儿童

阳曲县、娄烦县原建档立卡的经济困难家庭,在我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我区入学,需提供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7.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

(1)依法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残疾儿童评估鉴定制度,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得擅自决定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及具体方式,应当向区教体局提出申请,区教体局将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确定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教育安置方式。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区教体局备案。

(2)重点关注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建立入学工作台账,健全与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制度,做好组织入学工作,确保应入尽入。

(3)按规定落实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民办小学入学

1.民办小学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入学。

2.民办小学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进行网上报名。每名适龄儿童均可选报一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3.民办小学网上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空余计划不再进行补招;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

4.民办小学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将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确保全过程公平公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5.民办小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结束后2日内完成录取手续办理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6.民办小学应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认真准确核对被录取学生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格式将录取学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每页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和《2025年太原市小学学位确认表》报送区教体局审核。

7.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学生,区教体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参与摇号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户籍或房产所在地县(市、区)教体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8.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报区教体局备案,严禁学校虚假宣传。 

区教体局招生工作咨询点:基础教育股,电话:5640545。

举报电话:5648297,邮箱:cpjyk202@163.com。 

尖草坪区2025年小学入学学区划分

为保障我区每一名适龄儿童都有一个公办小学学位,确保小学免试就近和学区入学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区教体局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数量分布、学校布局、办学规模、道路交通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依据道路、街区、社区、村组等,为每所小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现将我区2025年小学入学学区划分范围公布如下:

一、村办小学学区划分

芮城小学校:芮城、小塔、警瑞苑小区、华宸府小区

三给小学校:三给、小石河、选煤社区

其他村办小学招收本村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二、区直属小学学区划分

(一)柴村片

实验小学校:柴村、马头水、柏崖头、下槐、峙头村及柴村范围内的居民小区

第四实验小学校:太原小镇、公园里、山投城尚城、碧桂园凤凰城一期、二期

第五小学校:优山美郡社区、优山美郡西社区、营村社区、塞纳阳光小区

 第八小学校(旭辉配建小学暂定名):旭辉江山林语、林樾、公望、云悦小区

(二)汇丰片

兴华街第二小学校:兴华东社区、兴华西社区、华硕苑社区(融创外滩公馆除外)、丽日小区、绿荫小区(1-5号楼)、乾泽园社区(兴华北街以南)、朝霞小区(兴华北街以南)、槐园社区(公交宿舍除外)、华兴小区

双语实验小学校:汇丰苑社区、友喜社区、新兴社区、滨丰苑社区、清泉小区、和风小区、公交宿舍小区、朝霞小区(兴华北街以北)、乾泽园社区(兴华北街以北)、富力天禧公馆

第三实验小学校:富力天禧城A区、B区及C区、小东流天禧城、航天苑小区

一流小学校:欣园社区、丰颂苑社区(富力天禧城除外)、小东流社区(小东流天禧城除外)

大东流小学校:集祥社区、大东流社区

第六实验小学校:西流社区、融创外滩公馆、融创外滩一号

(三)迎新街片

迎新街小学:青楼社区、朝阳社区(迎新街北一巷以南)、红楼社区、大同路社区(滨河苑小区除外)、102社区、103小区、青山苑、粮库宿舍、凤凰城小区、红叶小区、怡和园小区、凯悦小区、南固碾回迁安置房以及迎新东一条、迎新东二条和迎新南一巷、南二巷之间的零散宿舍、下兰村、金桥郡小区

第二实验小学校:兴安苑社区、新华社区、新华西社区(凯悦小区除外)、朝阳社区(迎新街北一巷以北)、迎新苑、区二中教工宿舍

第七小学校:保利滨河上院小区

(四)尖草坪片

坪西小学校:花园社区、新兴商贸社区、龙城花园社区

解放北路小学校:钢东社区、大型社区、建工街第二社区、恒山社区、虹桥社区、利民社区

恒山路小学校:七府坟南街第一社区、七府坟南街第二社区、七府坟西街社区、建工街第一社区、恒山苑社区、光社村、简易社区

恒大名都小学校:名都社区

(五)大同路片

大同路小学校:大同路北社区、赵庄社区(1.赵庄街以南;2.滨河城小区非太原市户籍人员子女)、古城社区

翠馨苑小学校:翠馨苑社区、辰憬社区、赵庄兴龙社区(赵庄村户籍除外)

赵庄小学校:赵庄社区(1.赵庄街以北;2.滨河城小区太原市户籍)、滨河苑小区、龙康社区及滨河新村社区(新村户籍除外)、赵庄兴龙社区(赵庄村户籍)

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学校小学部:大同路南社区、滨河路南社区、森园南街社区

恒大御景湾实验小学校:御景湾社区、滨河新村社区(新村户籍)

(六)南寨片

科技实验小学校:兴安社区、天朗美域社区(太原市户籍)、景尚融田小区、南寨村、圪垛村、荣兴天成小区

光明小学校:二电社区

东方小学校:东方社区

阳光小学校:江阳社区及西留庄村

(七)其它

七平街小学校:北固碾社区北铁路以北,南下温和中下温以东、阳兴大道以南、新华化工厂以西

傅山学校小学部:横渠村、下薛村、南翟村、新翟村及轨枕社区

中北大学附属小学校:华工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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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柏林区

2025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万柏林区教体局按照尊重历史,注重衔接,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原则,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每所学校招生片区。适龄儿童按照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具体入学办法如下:

一、本市“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实际居住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一致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登记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在学区小学入学;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由学校根据自己的学位情况制定办法,排序入学;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未能在学区小学入学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在区域内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入学,不得择校。

直系亲属系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

继续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自2021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登记入学的一年级新生使用过的住宅信息将被锁定,学生在读6年期间,该住宅不能再安排学位,如果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的住宅,该住宅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家庭的孩子享有学位。

二、“户房分离”(含集体户)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户房分离(含集体户)的适龄儿童,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区教体局根据本地区小学教育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三、改造中城中村居民子女入学

城中村拆迁改造,造成居民居住地相对不稳定,根据目前的特殊情况,城中村的适龄儿童根据户籍所在村,结合各村改造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安排,随着城中村改造进程的变化,其它城中村遇到具体问题,由区教体局统筹解决。各城中村学校学区保留不变,待城中村拆迁改造任务完成,适龄儿童回迁后再做调整。

四、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入学办法

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区教体局根据其数量、入学条件、居住范围等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各接收小学根据学位情况制定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入学具体办法。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未能在学区小学入学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由区教体局根据本地区小学教育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五、已转公的原民办小学招生

  (一)招生范围

已转公的原民办小学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招生办法不变,面向万柏林区招生,且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入学。

(二)招生程序

在全市统一时间内,通过登录“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空余计划不再进行补招;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凡已被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适龄儿童,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小学学位。参与摇号未被录取的万柏林区域内适龄儿童,由区教体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六、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入学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残疾儿童评估鉴定制度,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得擅自决定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及具体方式,应当向区教体局提出申请,委托万柏林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确定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教育安置方式。

按规定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阳曲县、娄烦县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在万柏林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万柏林区入学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重点关注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建立入学工作台账,健全与公安、民政部门信息共享制度,做好组织入学工作。

居住在万柏林区域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国际学生可到区教体局登记,由区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就近区域内具有招收国际学生资格的小学校就读。

万柏林区2025年小学学区划分说明

1.公园路小学:

北至漪汾街,南至迎泽大街,东至文兴路,西至和平北路。(不含理工大校区及宿舍)

2.和平小学:

北至玉门河沿岸,南至迎泽大街,东至原东晋线铁路支线,西至普国路。(不含玉河苑小区、迎泽世纪城)

3.公园路小学南校区:

A、北至迎泽大街,南至后王南街,东至新晋祠路,西至千峰南路。(不含理工大校区)

B、北至后王南街,南至南内环西街,东至新晋祠路,西至原后王村、大王村西边界沿线。

C、润景园著小区,小王小区,万水澜庭小区,保利海德公园,欢乐颂小区。

4.兴华街小学:

北至万柏林区和尖草坪区界处,南至永乐北街,东至文兴路,西至千峰北路(包含警乐苑小区全部)。

5.众纺路小学:

A、北至纺织北街,南至南内环西街,东至千峰南路,西至和平南路。

B、北至大众厂南边界,南至原沙沟村北边界,东至和平南路,西至西中环路。(不含十二院城)

6.和平南路小学:

北至沙沟北街,南至义井西路东巷,东至和平南路,西至西中环。

7.大唐实验小学:

北至后王南街,南至南内环西街,东至原后王村、大王村西边界沿线,西至千峰南路。

8.区外国语小学:

A、北至彭西二巷,南至漪汾街,东至千峰北路,西至和平北路。(不含恒大书院)

B、北至兴华西街,南至重机厂区南边界,东至和平北路,西至原东晋铁路支线。(不含和平西苑)

9.区第二外国语小学:

A、北至兴华街,南至彭西二巷,东至千峰北路,西至和平北路。

B、北至北中环街,南至兴华西街,东至和平北路,西至晋机厂区。

C、恒大书院小区,和平东苑、西苑小区。

10.兴华西街小学:

北至万柏林与草坪区界,南至兴华西街,东至晋机厂区,西至中车厂区东边界。

11.区二实验小学:

北至玉门河,南至迎泽大街,东至和平北路,西至原东晋铁路支线。(不含闫家沟社区)

12.玉河街小学

北至太重厂区,南至玉门河,东至和平北路,西至原东晋铁路支线。

13.区实验教育集团实验小学校区:

A、北至长风西街,南至万柏林区与晋源区边界,东至千峰南路,西至万柏林区与晋源区边界。

B、北至义井西路东巷、南上庄西街,南至长风西街,东至南上庄村西边界,西至西中环路。

14.气化街小学:

北至迎泽大街,南至后王街、小井峪街,东至千峰南路,西至小井峪村东边界(不含下元村)。

15.千峰南路小学:

北至后王街、小井峪街,南至纺织北街、大众厂,东至千峰南路,西至大众厂西边界线。

16.区实验教育集团青山校区:

西峪煤矿宿舍,寨沟、神堂沟、黄坡社区。

17.太原理工大学附属小学:

理工大宿舍区。

18.太原科技大学实验小学:

科技大宿舍区。

19.太原市实验小学:

A、北至永乐北街,南至漪汾街,东至文兴路,西至千峰北路。

B、北至漪汾街,南至迎泽大街,东至滨河西路,西至文兴路。

20.凤凰双语小学教育集团:

北至万柏林与尖草坪区界处,南至漪汾街,东至万柏林区边界线,西至文兴路。

21.泰华实验小学:

北至汇锦街,南至万柏林区与晋源区边界,东至滨河西路,西至旧晋祠路、万柏林区与晋源区边界。

包含小区:南屯社区,太化蓝月湾,太化紫竹园,太化奥林滨河花园,晋阳峰璟,理工大长风住宅小区,绿苑小区,景秀苑小区,长岛国际,汇锦小区,丽华苑小区,丽水苑小区,煤气化小区,融创学府壹号小区,天玺公馆,保利天悦小区,华润悦府小区,万国城,丽园小区,中海天钻小区,融创太原府。

22.中心实验小学:

A、北至北沙河南沿岸,南至凤玺街,东至旧晋祠路,西至千峰南路。

包含小区:远大凤玺湾,长风观园(东),西岸小区,省警校住宅小区,恋日温泉小区,万科长风公馆,中国铁建花语堂。

B、南上庄小区。

23.新庄小学:

北至和平公园南界,南至新庄北街,东至千峰南路,西至和平南路。

24.长风实验小学:

北至新庄北街,南至南上庄西街,东至千峰南路,西至和平南路。

包含小区:远见小区,融创长风壹号,化建佳园。

25.长风西街小学:

新城长风悦府,裕峰花园,公园美地小区,太化紫景天城,龙湖天钜小区,富力悦禧城。

26.光华小学:

中铁诺德逸宸云著,华侨城天鹅堡。

27.科技实验小学:

龙腾小区,小米国际城,线材厂宿舍,阳光丽景小区,万科金域华府,保利百合,鼎泰悦郡,佳境珑原。

28.紫郡小学集团华峪校区:

北至迎泽大街,南至南内环西街,东至华峪东区、南区沿线,西至西中环路。

29.窊流小学:

流社区,星光社区。

30.区四实验小学:

下元社区。

31.开成小学:

万科春和景明小区。

32.玉门花园小学:

玉门花园小区A区、E区、G区。

33.紫郡小学集团紫郡校区:

1、万科紫郡小区。

2、北至迎泽大街,南至南内环西北环桥,东至滨河西路,西至晋祠路。

34.闫家沟小学:

闫家沟社区。

35.东社小学:

东社社区。

36.圪僚沟小学:

圪僚沟、石马、枣尖梁社区。

37.兴西小学:

上庄、下庄、南寨、王家庄、大岩、袁家庄社区。

38.西山小学:

中海国际社区。

39.红星巷小学:

机修厂宿舍,红星佳苑,148小区,华龙泰小区,矿务局高层小区,结核病医院小区,玉河苑小区,迎泽世纪城,墨玉花园小区,梵璟·天瑞小区。

40.河北街小学:

龙城小区,聚明德小区,433小区,434小区,西矿东巷,西矿中街,自由市场高层,尚景家园,春晖佳园,河南一巷,河南二巷以东,望景苑小区,红沟小区,慧通佳苑,技校宿舍楼,教导大队宿舍,南寒圣都小区,康乐小区,德馨花园(含南寒村),恒大檀溪郡。

41.太白街小学:

河南二巷以西,河南三巷,河南四巷,425、426、427、428小区,太白东巷,太白西巷,公园新居,建工苑A区,桃杏小区,金鼎花园,朝南水岸,太白佳园。

42.建筑北巷小学:

415号院铁北小区油库小区,建筑东巷、建筑中巷、建筑西巷住宅,408、409、410小区建筑东巷以西,九院新村小区,朝北小区。

43.建筑中巷小学:

西山煤电水厂小区,410小区建筑东巷以东,412、413小区,古交指挥部小区,铭花苑小区,西铭乡政府宿舍,建北花园,佳和苑小区,新铭小区,北寒佳园。

44.西苑小学:

九院住宅小区,铭峰小区,苹果苑,西铭福泰苑。

45.五三街小学:

旧五四街,新五四街,五三小区,五二小区,松源小区,解放街,桃杏村,白家庄村,二中小区。

46.官地实验学校:

九院街,北山街,新胜街,五一西街,官地街,南坑街。

47.杜儿坪小学:

子房沟以西杜儿坪矿住宅小区。

48.虎胜街小学:

东起杜儿坪铁道桥、西至子房沟范围内住宅小区,锦绣龙湾小区。

49.大虎沟小学:

西铭矿大虎沟、七里沟、斜坡住宅小区。

50.旧矿街小学:

八吊钩,河心北街,河心南街,新建街,小西铭社区,原水泥厂宿舍,电石厂宿舍,风声河、西铭社区。

51.河涝湾小学:

朝南街,桃杏府小区。

52.区三实验小学:

赞城小区。

53.现代双语小学:

十二院城。

54.育华小学:

华润公元九里小区,万达西岸class小区

55.西华苑小学:

A、东至西中环路,西至西华苑一期、二期、辰憬花园西边界,南至南内环西街,北至迎泽大街。

B、金泽华府。    

56.玉门花园第二小学:

玉门花园小区B区、C区、F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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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源区

2025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尊敬的家长朋友:

小学入学实施办法、学区划分等相关政策公示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免试就近原则。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人户一致,划片入学;人户不一致,统筹安排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学位限定原则。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原则,自2021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三)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原则。在第一个孩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核的原则,多孩子女可同校就读同一所公办学校。

(四)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将我区民办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二、入学条件

凡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3.《出生医学证明》。

(二)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

1.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2.本市满一年的《居住证》(2024年4月30日前办理);3.有效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5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4年4月30日前办理);4.《出生医学证明》。

三、学区划分

学区划分是针对辖区范围内“人户一致”适龄儿童进行的入学安排。按照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学区划分原则,根据2025年我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数量、分布情况和各小学招生规模轨制以及新建小区学校配建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划分如下:

(一)直属小学学区划分

1.区实验小学校学区范围:户籍、住址均在北起乾阳街(含龙源小区),南至迎宾路,西起万康路,东至新晋祠路的适龄儿童。

2.区第二实验小学校学区范围:户籍、住址均在化肥一巷、二巷、三巷、四巷、五巷、罗城巷、太原市工贸学校宿舍区的适龄儿童和户籍在金胜村、石庄头村、棘针村、寺底村的适龄儿童。

3.区第三实验小学校学区范围:①户籍在义井村的适龄儿童;②户籍、住址均在北起义井街,南至义井南三巷,西起义井村地界,东至晋祠路的适龄儿童;③户籍、住址均在北起义井南三巷(含化工七小区以北、以东所有范围),南至西峪东街,西起新庄路,东至晋祠路的适龄儿童。

4.区第四实验小学校学区范围:①阳光汾河湾小区业主子女;②户籍、住址均在北起南中环街,南至冶峪河北沿岸,西起新晋祠路,东至滨河西路的适龄儿童。

5.区第五实验小学校学区范围:①吉祥小区、如意小区、晋丰龙城苑小区业主子女;②户籍在北河下村、南瓦窑村、鹅归店村的适龄儿童。

6.区第六实验小学校学区范围:①户籍在吴家堡村的适龄儿童和保利梧桐语、梧桐院、悦公馆、国雅城业主子女;②户籍、住址均在北起吴家堡村地界,南至滨湖街,西起晋祠路,东至新晋祠路(不含已有配建学校的小区)的适龄儿童。

7.区第七小学校(区长兴南街学校当代校区)学区范围:户籍在南堰村的适龄儿童和当代城MOMA、太行悦泉苑、绿地城小区业主子女。

8.区第八实验小学校学区范围:原则上只招收兰亭御湖城西区、兰亭熙园小区业主子女。

9.区第十小学校学区范围:①户籍在贾家庄、城北村的适龄儿童和保利西湖林语、保利西湖林语68号业主子女;②户籍在西寨村、木厂头村、古寨村、南阜村、北阜村的适龄儿童和晋阳湖壹号、金地华章、万景苑小区业主子女;③户籍、住址均在西起新晋祠路,东至滨河西路,北起龙城西大街,南至蒙山街的适龄儿童。

10.区第十一小学校学区范围:①泰禾金尊府业主子女;②怡佳天一城、广电新景小区业主子女。

11.晋源区康兴路学校小学部(原区第十二小学校)学区范围:户籍在武家庄村的适龄儿童和圣湖观澜、万年花城小区业主子女。

12.区第十三小学校学区范围:①万科蓝湾传奇小区、万科中央公园、万科金域蓝湾业主子女;②万科翡翠晋阳湖业主子女(过渡办学)。

13.区长兴南街学校小学部学区范围:原则上只招收泰瑞城小区业主子女。

14.区长兴南街学校保利校区小学部学区范围:原则上只招收保利和悦华锦业主子女。

15.区一电学校小学部学区范围:①户籍在董茹村的适龄儿童;②户籍、住址均在北起冶峪河南沿岸,南至金胜村、罗城村北地界,西起太原绕城高速,东至新晋祠路的适龄儿童。

16.太原市第五实验小学学区范围:①户籍在北堰村、上冶峪村的适龄儿童;②户籍、住址均在北起义井南三巷,南至兰亭御湖城东区(含东区),西起北堰村地界,东至兴义路(63中小胡同)的适龄儿童(不含已有配建学校的小区)。

(二)镇(街办)小学学区划分

各镇(街办)小学招生原则上以服务本村户籍的居民子女为主。

四、公办小学入学办法

结合我区实际,2025年公办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按照下列分类依次进行安排:

(一)晋源区内“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实际居住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当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在学区小学入学;当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时间顺序安排入学;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未能在学区小学入学的,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入学(注:直系亲属系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二)晋源区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同在晋源区范围内,但户籍与住址分离的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实际购房居住地址相对就近安排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监护人购房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未购房原则上不予进行安排),依次安排入学。晋源区拆迁户子女按在我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的地址就近安排入学(不含配建小学)。

(三)晋源区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

无房户凭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集体户口户籍所在地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有房户凭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监护人的晋源区内购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四)太原市五城区、三县一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太原市五城区、三县一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在晋源区的,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确实需在晋源区学校入学的,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符合条件的上述户籍的适龄儿童按照监护人购房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未购房者原则上不予进行安排),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五)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入学

居住证地址为我区范围内、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子女,我区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原则和要求,统筹安排入学(注:两为主指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两纳入指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非本市户籍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六)特殊情况适龄儿童入学

1.依法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残疾儿童评估鉴定制度,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得擅自决定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及具体方式,应当向区教体局提出申请,区教体局可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确定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教育安置方式。

2.按规定落实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3.阳曲县、娄烦县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在晋源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居住地入学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4.义务教育阶段国际学生可到区教体局登记,区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就近区域内具有招收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就读。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五、公办小学入学流程

(一)公布政策

2025年全区小学入学网上报名之前,区教育体育局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通过网络发布等形式,告知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进行入学信息网上登记,并公布咨询电话及学校托管服务的信息。区教育体育局制定本区小学入学实施办法、各小学招生计划,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二)网上信息登记

2025年全区小学入学报名登记时间为7月9日8:00--7月14日18:00,凡今年小学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无论选择公办小学还是民办小学,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登记。小学入学登记须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行注册并填报信息,注册手机会在后期收到审核、录取等通知。适龄儿童个人的关键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户籍、住址等要真实有效。系统将对已登记适龄儿童的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比对。信息提交后,注册人可在小学入学登记期间随时修改相关信息,但入学登记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进行修改。登记方式:

1.手机端

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

APP登录入口:在“我的太原”APP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

2.电脑端

太原市教育局官网:登录http://jyj.taiyuan.gov.cn,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我要上小学”。

此外,还可以通过电脑端登录山西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sxzwfw.gov.cn)进行入学登记。

(三)入学审核

2025年全区小学入学审核时间为7月18日至31日。各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推迟组织进行小学入学审核工作。学校报名系统内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可直接录取;学校报名系统内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发出预约审核通知。接到预约审核通知的适龄儿童家长按照通知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预约时间内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各学校要积极落实我市小学入学“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依托“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实现“入学跑零次”,对确需现场审核的要尽量实现“入学跑一次”。各学校要设立政策咨询点,坚持“首问负责”原则,为家长提供政策咨询,及时解答疑问,畅通招生信息渠道,切实提升教育服务水平。

(四)资格审查

区教育体育局抽调相关人员与各小学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等共同组成小学入学资格审查组,对小学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按照要求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的记载、统计、汇总、备案等工作。

(五)通知入学

全区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统一于8月5日发放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家长根据学校发出的预约时间,到对应的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小学入学通知书由校长签发,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随意提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均衡编班

全区两轨及以上学校于8月26日进行均衡编班,原则是:统一办法、学校组织、严格纪律。各相关学校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

(七)注册学籍

适龄儿童入学工作结束后,各小学要严格按照《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及时做好小学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

六、民办小学招生办法

(一)根据省、市教育部门要求,2025年全区民办小学招生和全区公办小学入学工作实行统一信息登记、统一时间发放入学(录取)通知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组织进行报名、面谈等招生工作。

(二)2025年全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核定的办学规模轨制和区域内适龄儿童小学入学需求数量,科学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育体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组织进行招生。严禁各民办学校以保障随迁子女就读名义跨区域招生。晋源区审批的各民办小学校只能在晋源区行政区域内招生,不得招收行政区域以外户籍生源(不含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子女)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我区范围太原市审批的各民办学校只能在太原市行政区域内招生,不得招收行政区域以外户籍生源(不含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子女)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登录“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实行捆绑摇号,家长可自愿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民办小学招生结束后,录取花名册报区教育体育局。在规定招生时间截止后,民办小学不得再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活动。

(五)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学生,区教育体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参与摇号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体育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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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县

2025年小升初工作通告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我县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具体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普惠的原则。将全县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全部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位适龄儿童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保障其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多孩子女,由教体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考虑同校就读公办学校。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符合条件和划片范围要求的也可在居住地入学。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或者变相采取面试、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和各类等级证书作为小学入学的条件,不得以学前班或培训学校成绩为依据招收学生。

(三)学区覆盖辖区原则。教体局、各学区、九年一贯制学校要以太原市小学招生入学报名登记信息为依据,对本辖区内的适龄儿童数量及分布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合理划分学区范围,安排学生相对就近入学。在入学工作中要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学区覆盖辖区内所有居民,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四)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的原则。教体局和各学区、九年一贯制学校要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统筹做好非太原市户籍人员子女入学工作,保障非太原市户籍人口子女按时全部接受义务教育。

二、工作职责

2025年全县小学入学招生工作在县政府、教体局领导下,乡镇学校由各学区、各学校具体按《清徐县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县直小学和县城部分小学在教体局统筹下实施。

(一)基教股

1.负责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制定我县小学招生入学实施办法,科学、合理划分小学学区范围,向社会公示招生计划、划片范围、实施办法等政策,监管各小学按照规定做好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组织全县因特殊原因未进行小学入学网上登记的适龄儿童进行现场报名登记、验证、核查,统筹安排入学。

(二)监察室

 县教体局监察室会同基教股,对全县各小学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各学区(含九年一贯制学校)

1.根据招生计划、划片范围等信息,对本辖区小学入学报名进行审核和入学安排。

2.组织本区域内因特殊原因未进行小学入学报名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同步进行现场报名补登记、验证和安排入学事宜。各学校要按照规定做好小学入学招生工作,确保本辖区学龄儿童全部接受义务教育。

3.组织好各学校新生入学仪式和幼小衔接教育。

4.组织好“双轨以上”学校新生的均衡编班工作。

(四)县直小学校

1.接收由局统筹安排的新生。

2.组织对局分配的新生进行入校报到工作。

3.组织做好新生入学仪式和幼小衔接教育。

4.组织做好新生均衡编班工作。

5.组织做好新生信息采集、学籍注册工作。

三、报名条件

凡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等,必须按时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向县教体局基教股备案,不得以在家学习或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国学班”“私塾”“读经班”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工作流程

(一)政策公布

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时间和要求,7月6日,通过清徐教体局微信公众平台公布招生办法及划片范围,并通过《清徐县2025年小学入学登记与资格审核通告》,告知全县适龄儿童家长小学免试入学工作政策、入学报名网上登记时间、网址、操作程序及入学资格现场审核等事宜,并公布咨询电话5722804(县教体局基教股),安排专人接待家长的咨询。

(二)报名登记

2025年小学入学报名信息登记全部实行全市统一网上登记。7月9日8:00—7月14日18:00全县适龄儿童进行入学网上登记。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进行实名注册小学入学登记账号后,即可进行入学登记。

1)APP登录入口:“我的太原”APP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

2)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

3)电脑端:登录http://jyj.taiyuan.gov.cn(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我要上小学”。

此外,还可以通过电脑端登录山西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sxzwfw.gov.cn)进行报名。

每位新生入学只能申请登记一次,重复申请无效。信息提交后,注册人可在小学入学登记期间随时修改相关信息,但入学登记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进行修改。在入学登记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对口学校入学资格,计入监护人不良诚信记录,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学校要建立招生入学咨询服务台,帮助家长解决登记难题。农村边远学校根据家长需求实际情况可帮家长提供登记服务,但一定要家长做好实名注册。

(三)生源摸底、划片范围调整及实施办法公布

结合我县学校划片实际,按照“尊重历史、注重衔接、就近入学、合理划分”的原则,根据幼儿园大班生源分布情况做好学校招生计划;根据学校位置、交通状况,依据道路、街区、门牌号、村组等为每一所学校合理调整片区范围。7月5日前,出台本县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和划片范围,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审核后于7月6日向社会公布。

(四)入学资格审核

县城范围内有户籍或父母有房产的适龄儿童,根据现场审核资料的结果,由教体局统筹合理安排入学。

符合条件的非太原市户籍人员子女和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

(五)招生审查

7月16日—7月31日,县教体局和各学区在规定时间对所属小学招生报名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重点为:招生范围、年龄、班容量等,各校严格禁止私自招收不符合本校划片范围入学条件的学生入学。

    (六)公布招生花名

8月5日,由各学校公布预分配入校学生花名。

(七)入校报到

各学区、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入校报到工作可与入学资格现场审核一并进行(边远小规模学校可在提供网上登记服务时完成);县城户房分离、外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和非太原市户籍人口子女由教体局审核后分配到各学校报到。各学区、县直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要8月16日前将各小学的报到人数统计汇总后上报局基教股。

(八)均衡编班

8月26日上午为全县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日。我县招生规模达到两轨以上学校都要实施均衡编班。均衡编班原则是:统一办法,学校组织,严格纪律。届时,各学校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九)注册学籍

各学区小学在组织审核工作时,可同时完成新生学籍信息数据的采集工作,县城学校在入校报到时完成新生学籍信息数据的采集工作,方便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的顺利实施。开学后,9月15日前,各小学要及时办理新生学籍注册手续,完成与县、市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对接,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县特教学校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残疾儿童要按此要求做好招生和学籍注册工作。

 五、入学具体办法

(一)安排学位顺序

    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划片招生,依序安排”的入学办法,即:在学校划片范围内,按照招生计划,依据户籍、购房条件、进城务工等类型顺序逐次安排入学,待学位计划满足后,剩余部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空缺学位。每个入学片区安排学位顺序依次如下:

1.本县户房一致:户籍所在地址(户主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与房产地址一致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按照户口本地址和房产地址安排到已划分对应学区(学校)入学(实验小学校2025年只招生实验片区内户房一致的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是指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在同一户口内(下同)。

2.本县户房分离: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在提交房产相关证件(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及交款入住凭证等)后按照购房居住地址及购房时间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二手房提交:购房协议,现购买人近两年来的暖、电、气、水等有效缴费财务凭证(至少两种以上充足的理由和凭证)和原房主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原始购房手续。教体局优先安排购房手续齐全的,后根据学位空余情况,依据二手房现购买人名义最早的凭证按时间顺序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物业统一收费的凭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3.非本县户籍人员在我县购房居住的,其子女入小学报名时需提交购房手续(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和交款财务凭证,购二手房的提交购房协议及近一年来的暖、电、气、水等至少两种以上缴费财务凭证和原房主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手续),按购房时间、居住证办理时间、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4.搭户(户主为非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落户时间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5.集体户户籍的适龄儿童,按落户时间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6.非太原市户籍人员子女按居住证办理时间为序逐次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7.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本县户籍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户籍所在学区查验签注意见的《清徐县乡镇户籍县城务工居住随迁子女申请入学调查审核表》,根据县城区域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8.证件不全的其他各类适龄儿童,由教体局依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9.新建设的未承建小学幼儿园或未缴纳教育设施异地建设资金楼盘的住户适龄儿童,不能安排进入楼盘所在地片区对口学校。

(二)审核提供证件及有关说明

审核所需提供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县户籍适龄儿童

1)实验小学只招收实验小学片区内房户一致(户籍地址和房产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需提供证件:①《居民户口簿》;②《出生医学证明》; ③房产相关证件。

2)需在县城就读的以户口所在地址入学的适龄儿童提供证件:①《居民户口簿》;②《出生医学证明》。

3)需在县城就读的以房产所在地址入学的适龄儿童提供证件:①《居民户口簿》;②《出生医学证明》;③房产相关证件。

2.非太原市户籍人员子女

1)清徐县《居住证》或《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2)《居民户口簿》;

3)《出生医学证明》;

4)有房产的提供房产相关证件;

3.本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1)《清徐县乡镇户籍县城务工随迁子女申请入学调查审核表》;(见附件2);

2)户口簿(住址页、户主、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3)出生证;

4.适龄残疾儿童符合随班就读、特教就读条件的在提供上述对应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5.海内外高层次引进人才、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在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文件政策执行。

(三)未完成信息登记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需在县城区域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如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报名信息登记和现场审核,家长可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县教体局基教股进行现场报名审核,由教体局按照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未经登记、审核的学生无法正常入学,各校不能建立学籍。

(四)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入学

适龄残疾儿童可持残疾证到清徐县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学校要做到随到随收。具备普通学校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也可到学区内小学随班就读,按照清教科字〔2016〕49号文件精神,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残疾适龄儿童。

对于有实际困难的留守儿童以及家庭遭遇特殊变故等的适龄儿童,在有学位的情况下,由教体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咨询电0351—5722804

监督举报电话:0351—5722241

阳曲县

2025年小学入学工作办法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和《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阳曲县教育体育局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按照市教育局“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推进我县小学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全覆盖,凡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依法

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二)县教体局、联校(县直学校)要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强化对区域内适龄儿童行政督促入学制度,认真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机制,精准摸排所有适龄儿童流向,及时掌握学生学籍状态,纳入台账动态管理,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报县教体局备案。县教体局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教育入学一件事”的部署,持续推进“互联网+招生”模式改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依托“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推进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四)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民办小学招生纳入县教体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小学主要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入学。

二、登记时间

2025年7月9日8:00—7月14日18:00。

三、登记对象

年满6周岁(2019年8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需准备材料

(一)本县户籍适龄儿童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本县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3.《出生医学证明》。

(二)非本县户籍人口子女

1.非本县户籍人员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

2.非本县户籍人员持有在本县满一年的《居住证》(2024年4月30日前办理);

3.非本县户籍人员有效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5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4年4月30日前办理);

4.非本县户籍人口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五、登记方式

2025年全县小学入学全部实行网上登记。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实名注册小学入学登记账号后,即可进行入学登记。

(一)手机端

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

APP登录入口:“我的太原”APP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

(二)电脑端

太原市教育局网:登录http://jyj.taiyuan.gov.cn,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我要上小学”。

此外,还可以通过电脑端登录山西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sxzwfw.gov.cn)进行入学登记。

六、有关情况说明

(一)凡今年小学入学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县户籍人口子女,无论选择公办小学还是民办小学,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登记。小学入学登记须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行注册并填报信息,注册手机会在后期收到审核、录取等通知。未进行小学网上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视为放弃本市入学资格,不予分配。

(二)适龄儿童个人的关键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户籍、住址等要真实有效。系统将对已登记适龄儿童的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比对。

(三)选择公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由县教体局根据政策分配学位。选择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小学。民办小学网上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空余计划不再进行补招;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选报民办小学的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

(四)信息提交后,注册人可在小学入学登记期间随时修改相关信息,但入学登记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进行修改。

(五)有入学需求的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无需进行网上登记,家长可直接向县教体局咨询相关政策。

(六)小学入学登记结束后,通过网上审核,选择公办学校的,学校将适时向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登记注册人发送入学通知;选择民办学校的,先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需现场审核资料的,不必到学校排号,注册人将收到发出的预约审核通知,请家长携带有关材料在预约时间内到相应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未进行现场审核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七)各民办小学应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认真准确核对被录取学生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格式将录取学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每页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和《2025年太原市民办小学学位确认表》报送属地教体局审核。

(八)在全县小学入学网上登记工作期间,县教体局安排所属小学招生人员,在学校做好接待咨询和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因特殊情况,无法自行进行入学登记的,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附近小学,请工作人员协助进行入学登记。对生源较少的偏远农村小学,乡镇联校安排专人帮助操作困难的家长进行入学登记。

(九)县教体局、联校、学校要充分树立服务意识,对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努力实现“入学跑零次”,对确需现场审核的要尽量实现“入学跑一次”。需现场审核材料的,要采取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

(十)小学入学登记期间,网上登记时间先后与能否入学无关,家长可以错时错峰进行入学登记。每位新生入学只能申请登记一次,重复申请无效。在入学登记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计入其监护人不良诚信记录,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七、招生办法

(一)县直小学

1.学区划片、招生对象、报名要求

第一学区:东起小屯庄村(含小屯庄村),西至阳曲宾馆沿南坡街到黄寨桥,北至首邑北路两侧,南至北同蒲铁路(含中社村)。凡属第一学区的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入城东路小学。

第二学区:东起阳曲宾馆(含阳曲宾馆)沿南坡街至黄寨桥,北起黄寨桥沿首邑北路两侧至交通局十字路口,西至首邑南路以东,南至北塔地公交站。凡属第二学区的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入新阳街小学。

第三学区:北起黄寨村(含黄寨村),南至锦绣大街,西至阳曲公园,东至首邑南路(含青龙新村、龙城首府)。凡属第三学区的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入阳兴小学。

2.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

2025年7月21日-2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须持“三证”(见四(一))原件和复印件按学区划片到对口学校报名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如本人按照房产信息参加入学分配的,还需提供2025年上半年所缴水暖电气收据的原件、复印件。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将按照户口或房产就近划片分配到对口县直小学,不得参加非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的统筹分配和摇号派位。

3.非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

非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小学报名入学。

1)非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其直系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县城有房屋产权证的,按县城居民对待,实行划片入学。(租房合同或协议不能作为县城居民户的固定住所认定依据)。报名时间和入学资格审查及提供资料同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一致。

2)乡镇适龄儿童,若本村有学校原则上在本村学校入学。如确需在县城小学就读,需出具务工单位证明,待县城小学有空缺学位时统筹考虑,不得择校。

3)符合条件的非本县户籍人口子女和原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子女,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上述(2)、(3)两种情况适龄儿童,不含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可提前准备好申请及“四证”(见四(二))于2025年7月25日--26日到县教体局104室报名,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4)县直各小学不得私自接收参加民办学校招生退回的儿童,这部分儿童不再参加县直小学划片入学和摇号分配,由县教体局直接安排到有空缺学位的学校,不得择校。

(二)乡镇小学

以乡镇联校为主体,原则上所辖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到就近的小学入学。报名时间及条件参照县直小学相关规定同步进行。

(三)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招生入学工作

1.县教体局要将保障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切实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入学证明资料,优化时限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巩固并稳步提升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不得将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集中在个别学校、单独编班。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县教体局将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2.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残疾儿童评估鉴定制度,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得擅自决定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及具体方式,应当向县教体局提出申请,县教体局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确定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教育安置方式。

3.按规定落实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4.更好落实国家鼓励生育政策,解多孩子女接送困难,我县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核、公平公正、稳妥推进”的原则,在公办小学“长幼随学”政策,减轻多孩家庭孩子求学和家长接送的负担。7月21日- 22日,申请“长幼随学”家长到大孩所在学校开具学生学籍信息卡,学校校长签字盖章。7月23日- 24日,家长需带户口簿、二孩出生证、学籍卡原件复印件到教体局104室,进行资格审核。符合“长幼随学”条件的,由教体局及时分配到

(四)民办小学招生办法

民办义务教育小学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登录“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空余计划不再进行补招;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不得委托民办学校自行组织,电脑随机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7月22日: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县教体局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7月23日—7月24日:民办学校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7月25日—7月26日:县教体局审核民办小学录取结果。

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县教体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如确需在我县公办小学就读的,由县教体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025年阳曲县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一、7月6日:出台公布《阳曲县教育体育局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办法》。

二、7月9日8:00—7月14日18:00:全县统一进行小学入学网上信息登记。

三、7月17日—7月31日:县教体局和学校进行审核、录取工作。

(一)7月17日—7月18日:县教体局对报名属地内民办小学无法通过系统审核确认报名资格的适龄儿童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二)7月21日—7月22日:全县公办小学现场入学资格审查。

(三)7月22日:民办小学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县教体局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

(四)7月23日—7月24日:民办学校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五)7月23日—7月24日:县教体局审核公办小学“长幼随学”新生入学资格。

(六)7月25日—7月26日:县教体局审核民办小学录取结果。

(七)7月25日—7月26日:拟报县城公办小学符合条件的非县城户籍人口子女到县教体局进行登记并接受资格审查。

(八)7月27日—7月31日:县教体局统筹安排民办学校未录取学生、审核各公办小学录取情况。

四、8月5日:全县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8月26日:开展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工作。

娄烦县

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规范基础教育管理,扎实做好我县小学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的通知》《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和《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小学入学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原则

全县凡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包括非本县户籍人口子女和易地搬迁子女全部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县教体局依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招生计划、交通状况等因素,遵循“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各小学招生区域,统筹安排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多孩子女实行长幼随学就读公办学校,缓解多孩家庭接送困难。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由县教体局统筹指导,各校具体组织实施。

二、报名对象

凡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持县级及以上医院相关证明,向县教体局备案。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任何学校不得接收2025年8月31日前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三、所需材料

(一)本县户籍适龄儿童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本县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3.《出生医学证明》。

(二)非本县户籍人口子女

1.非本县户籍人员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

2.本县满一年的《居住证》(2024年4月30日前办理);

3.《出生医学证明》。

四、学区划分

(一)乡镇小学对应学区划分

居住在农村的适龄儿童入读对应中心校所辖农村小学或教学点。

(二)县直小学对应学区划分

娄烦县实验小学:永盛路以东、利民路以西片区;鸿业小区、阳光水岸东小区;河家庄村、新良庄村(含后黑山村)、姚罗村。

娄烦县第二实验小学:永盛路以西片区;丽泽苑;金茂小区、龙兴小区、阳光水岸西小区;安逸小区;娄家庄村(含白道坡村)、童子崖村。

娄烦县第四实验小学:利民路以东片区(有住宿需求的可不受片区限制)。

娄烦县君宇实验学校小学部:御景苑、采煤沉陷区(非交易户)、大夫庄村。

娄烦县尖山学校小学部:尖山矿区、苇院坪村、西会村、河家兰村。

五、入学办法

“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实际居住地(具有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一致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按实际住址入读对应学区小学或教学点(直系亲属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继续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即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县域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县户籍“人户分离”(即户籍、住址分离)的适龄儿童,将按以下顺序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在招生计划轨制和班容量限额内进行补缺派位,满额为止。

1.娄烦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库区移民、矿区移民、采煤沉陷区移民、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村的适龄儿童,具有移民安置房屋有效证明(村委、乡镇政府、移民开发局或乡村振兴局共同出具的分房证明、缴款收据等,户主与适龄儿童为直系亲属),按移民安置住址入读对应学区学校。

2.旧城改造区域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和娄烦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可分别按照旧城改造前的房产(房屋征拆补偿证明)和户籍入读对应学区学校。

3.在县城购买商品房定居的适龄儿童,以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件)或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文本或网签协议和足额缴费凭据(2025年4月30日前办理)为依据,按定居住址入读对应学区学校。

4.通过个人间交易购房定居县城的适龄儿童,以公证单位签字盖章的购房契约、契税、购房付款凭据、水电暖的缴费票据(2025年4月30日前办理)为依据,按定居住址入读对应学区学校。

5.租房暂居县城的适龄儿童确需在县城小学入学的,须提供租房协议、房租金条据和水暖电缴费票据(2025年4月30日前办理)以及入学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县教体局根据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及县城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置,不得择校。

以上五类适龄儿童,如审核资料过程中发现其监护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孩子入学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三)跨县域“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非本县户籍人口子女要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符合条件的非本县户籍人口子女,暂居农村小学或教学点范围的直接入读对应小学或教学点;暂居县城的,根据县城学校的学位情况,就近安置,不得择校。

(四)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各校要做到对本服务区适龄残疾儿童底清数明,落实“一人一案”政策,并纳入学籍管理。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中、重度残疾儿童则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或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各校要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

(五)烈士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入学

    按规定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照顾政策,优抚对象子女提供监护人工作或服役单位出具的证明后,县教体局根据优抚对象子女就读意愿进行安置。

六、入学流程

(一)入学报名

1.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报名时间按照全市统一安排进行:2025年7月9日8:00—7月14日18:00。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实名注册小学入学登记账号后,即可进行入学登记(手机端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或在“我的太原”APP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电脑端登录http://jyj.taiyuan.gov.cn,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我要上小学”)。信息登记必须真实,如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填报虚假信息或不进行网上入学登记,适龄儿童入学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在全县小学入学网上信息登记工作期间,各学校要安排招生人员,在校做好接待咨询和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对生源较少的偏远农村小学要安排专人进村入户帮助操作困难的家长进行报名登记。

(二)审核录取

7月17日—7月31日,县教体局和学校进行适龄儿童资料审核和学生录取工作,需要现场审核资料的适龄儿童,县教体局将电话通知进行现场审核。同时,统筹安排民办学校未录取学生入学。

(三)通知入学

8月5日,适龄儿童家长到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各小学按照统一要求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小学入学通知书由校长签发,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提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均衡编班

8月26日上午开展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工作。均衡编班时,各学校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新闻媒体代表及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编班结束后,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新生入学仪式、幼小衔接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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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交市

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登记工作通告

为做好2025年全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小学入学登记工作的通知》(并教基函〔2025〕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登记工作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25年7月9日8:00—7月14日18:00。

二、登记对象

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登记所需材料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

2)《房屋所有(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3)《出生医学证明》。

(二)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本市满一年的《居住证》(2024年4月30日前办理);

3)《出生医学证明》。

四、登记方式

2025年全市小学招生入学全部实行网上登记。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实名注册小学入学登记账号后,即可进行入学登记。

(一)手机端

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

APP登录入口:“我的太原”APP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

(二)电脑端

太原市教育局官网:登录http://jyj.taiyuan.gov.cn,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我要上小学”。  

此外,还可以通过电脑端登录山西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sxzwfw.gov.cn)进行入学登记。

五、有关情况说明

1.凡今年小学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无论选择公办小学还是民办小学,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登记。小学入学登记须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行注册并填报信息,注册手机会在后期收到审核、录取等通知。适龄儿童个人的关键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户籍、住址等要真实有效。系统将对已登记适龄儿童的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比对。

2.选择公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由市教体局根据政策分配学位。选择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小学。民办小学网上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空余计划不再进行补招;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选报民办小学的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

3.信息提交后,注册人可在小学入学登记期间随时修改相关信息,但入学登记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进行修改。

4.小学入学登记结束后,通过网上审核,自愿选择公办学校的,学校将适时向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登记注册人发送入学通知;自愿选择民办学校的,先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需现场审核资料的,注册人将收到发出的预约审核通知,家长携带有关材料在预约时间内到相应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5.在全市小学入学网上登记工作期间,各小学要做好接待咨询和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因特殊情况,无法自行进行入学登记的,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附近小学,请工作人员协助进行入学登记。生源较少的偏远农村小学安排专人帮助操作困难的家长进行入学登记。

6.小学入学登记期间,网上登记时间先后与能否入学无关,家长可以错时错峰进行入学登记。每位新生入学只能申请登记一次,重复申请无效。

古交市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5214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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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无房无户学区划分根据现场审核后按照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来      源:太原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秦小茜

校      对:张晓燕

值班主任:费   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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